您好,是有相關政策,下面是《省政府關于推行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的實施意見》全文,供您參考。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推行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的意見》(國發〔2018〕11號)精神,建立并推行覆蓋城鄉全體勞動者、貫穿勞動者學習工作終身、適應就業創業和人才成長需要以及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的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建設知識型、技能型、創新型勞動者大軍,推動高質量發展走在前列,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加快構建終身職業技能培訓體系
(一)健全終身職業技能培訓組織實施體系。以政府補貼培訓、企業自主培訓、市場化培訓為主要供給,以公共實訓機構、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職業培訓機構和行業企業為主要載體,以就業技能培訓、崗位技能提升培訓和創業創新培訓為主要形式,構建資源充足、布局合理、結構優化、載體多元、方式科學的培訓組織實施體系。加大政府、企業、社會等各類培訓資源優化整合力度,提高培訓供給能力。推動職業技能培訓法制化建設。建立勞動者終身職業技能培訓成果積累和轉換制度,建立和完善江蘇終身學習學分銀行,促進學歷與非學歷教育銜接互通,構建普通教育、職業教育和職業培訓以及業績成果互認的制度體系。
(二)完善終身職業技能培訓政策體系。面向城鄉全體勞動者,完善從勞動預備開始,到勞動者實現就業創業并貫穿學習和職業生涯全過程的終身職業技能培訓政策。完善城鄉一體的就業技能培訓和崗前培訓補貼政策,將獲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培訓合格證書作為申領職業培訓補貼的依據之一。擴大政府購買高技能人才培訓成果范圍,對生產一線崗位、符合省緊缺職業(工種)目錄、參加職業培訓且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根據不同職業(工種)的培訓成本,省財政按照規定標準給予培訓補貼;市縣財政對參加職業培訓且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初級工、中級工給予培訓補貼,補貼范圍、標準由各地規定。實施失業保險展翅行動,為符合條件的企業參保職工發放技術技能提升補貼。
(三)強化就業技能培訓。組織實施專項培訓計劃,大力開展重點群體免費接受職業培訓行動。持續推進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技能就業行動,實施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程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計劃,對城鄉未繼續升學的初、高中畢業生開展勞動預備制培訓。對即將退役的軍人開展退役前技能儲備培訓和職業指導,對退役軍人開展就業技能培訓。面向符合條件的建檔立卡低收入家庭、農村低保家庭、困難職工家庭和殘疾人,開展技能脫貧攻堅行動,落實“雨露計劃”、技能脫貧千校行動和殘疾人職業技能提升行動計劃。促進建筑業農民工職業化,強化裝配式建筑產業化從業人員培訓。對服刑人員、強制隔離戒毒人員、社區矯正對象和刑釋解戒人員,開展有針對性的就業技能培訓。
(四)加強企業職工崗位技能提升培訓。明確企業培訓主體地位,支持企業大規模開展職工技能提升培訓。鼓勵規模以上企業建立職業技能培訓機構開展職工培訓,并面向中小企業和社會承擔培訓任務,對培訓開展較好且符合條件的,優先列入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建設范圍。推動企業健全職工培訓制度,推進崗前培訓、學徒培訓、在崗培訓、業務研修、崗位練兵、技術比武。鼓勵企業建立職工脫產培訓制度。實施職業技能競賽引領培訓行動,帶動企業職工提升技能水平。全面推行企業新型學徒制、現代學徒制。落實《江蘇職業教育校企合作促進條例》,在主要行業領域成立行業職業教育指導委員會,建設一批示范性職業教育集團和技工教育集團,打造一批產教融合示范企業。
(五)強化高技能人才培訓。落實國家高技能人才振興計劃,加強省緊缺型高技能人才獲證培訓、技師崗位技能提升培訓,加大急需緊缺高技能領軍人才培養力度。對重點關鍵崗位的高技能人才,組織新知識、新技術、新工藝等培訓以及技術研修攻關。支持高技能領軍人才更多參與國家和省科研項目,積極創建技能大師工作室、勞模創新工作室。將國家級、省級技能大師工作室和省勞模創新工作室領銜人列為高技能領軍人才培養對象,支持其申報省重點人才計劃。推廣建設技能大師創新園。實施“青苗行動”計劃,加快培養青年高技能領軍人才和世界技能大賽種子選手。
(六)推進創業創新培訓。依托高等學校、職業院校、職業培訓機構、創業培訓(實訓)中心、創業園(孵化基地)等載體,面向有創業意愿和培訓需求并具備一定創業條件的勞動者,開展創業意識教育、創業素質培養、創業項目指導、開業指導、企業經營管理等培訓。建立創業培訓項目報備制度,完善省級創業培訓講師庫,鼓勵各地建設創業培訓網絡服務平臺。實施“新農菁英”培育發展計劃。健全創業創新支持體系,將高等學校、職業院校學生在校期間的“試創業”實踐活動納入政策支持范圍。發揮各類技能人才工作室作用,開展集智創新、科技攻關、技能研修、技藝傳承等技術創新活動,做好創新成果和先進操作法總結命名推廣工作。
(七)加強勞模精神、工匠精神和職業素質培育。堅持工學結合、知行合一、德技并修,增強勞動者的職業理念、職業責任和職業使命感。在職業教育和職業技能培訓過程中,把理想信念、愛國主義、職業道德、質量意識、法律意識、安全環保和健康衛生等作為重要內容。將勞模精神、工匠精神培育融入基礎教育,加強以職業體驗為重點的職業啟蒙教育。完善江蘇技能大獎表彰激勵機制。
二、創新職業技能培訓體制機制
(八)建立健全職業技能培訓市場化社會化發展機制。鼓勵引導企業、社會各類優質資源興辦職業技能培訓機構。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獲得的符合條件的財政補貼,可按規定作為企業所得稅不征稅收入處理。對非營利性民辦職業培訓學校,在土地供應、規劃建設、金融扶持、設置審批、項目申報和獎勵評定等方面,與公辦學校同等對待。支持企業建設培訓中心、職業院校、企業大學。做好職業訓練院試點建設工作。鼓勵支持社會組織參與行業人才需求發布、就業分析、培訓指導等工作。政府補貼的職業技能培訓項目全部向具備資質的職業院校和培訓機構開放。按照項目制培訓的方式和程序,推動政府購買公共培訓服務。
(九)完善技能人才多元評價機制。健全以職業能力為導向、以工作業績為重點、注重工匠精神培育和職業道德養成的技能人才評價體系。完善與國家職業資格制度相銜接、與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相適應的職業技能等級制度。推動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和國(境)外職業技能比照認定工作。完善職業資格評價、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專項職業能力考核等多元化評價方式,促進評價結果有機銜接。建立完善培訓合格證書發放、使用和管理等規定。擴大企業、行業組織和社會組織對從業人員技能評價的自主權,支持其牽頭開發職業技能標準和評價規范。健全技能人才評價管理服務體系,加強評價過程和評價質量的事中事后監管。構建以百萬技能人才技能競賽崗位練兵活動為統領,以世界技能大賽為龍頭,江蘇技能狀元大賽為主干,企業崗位練兵和技術比武以及行業勞動和技能競賽、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為基礎的職業技能競賽體系,拓展技能人才評價選拔渠道。
(十)健全職業技能培訓質量評估監管機制。對職業技能培訓公共服務項目實施目錄清單管理,制定政府補貼培訓目錄、培訓機構目錄、鑒定評價機構目錄,及時向社會公開并動態調整。建立以培訓合格率、就業創業成功率和參訓人員滿意度為主要指標的培訓績效評估體系。推行公共就業創業培訓機構服務標準,對培訓機構、培訓過程進行全方位監管。規劃建設集培訓信息錄入、信息查詢和監管、信息統計以及培訓補貼申領等功能于一體的基于互聯網的職業技能培訓公共服務平臺,探索建立勞動者職業技能培訓電子檔案,推動職業技能培訓信息與就業、社保信息聯通共享。依法加強培訓機構誠信管理工作。
(十一)構建技能提升多渠道激勵機制。建立健全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待遇相統一的激勵機制,實現技高者多得、多勞者多得。指導企業建立基于崗位價值、能力素質、業績貢獻的工資分配機制。落實企業技術工人技能要素和創新成果按貢獻參與分配的辦法以及技術工人享受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有關政策,鼓勵企業對高技能人才實行技術創新成果入股、崗位分紅和股權期權等激勵。落實技能人才積分落戶、崗位聘任、職務職級晉升、參與職稱評審、學習進修等政策;對高技能領軍人才實行零門檻落戶,并在住房、就醫、子女入學等方面提供支持。建立優秀技術工人休療養制度,定期組織、分級實施休療養活動。落實技工院校中級工班、高級工班、技師班(預備技師班)畢業生分別按照中專、大專、本科學歷享受相關待遇政策。貫通工程技術領域高技能人才與工程技術人才職業發展通道,探索建立特級技師制度,開展高級技師、技師直接認定試點工作。推進職工技術創新專項集體合同工作。健全以黨委和政府表彰為導向,用人單位獎勵為主體,社會獎勵為補充的技能人才表彰獎勵制度。
三、提升職業技能培訓基礎能力
(十二)加強職業技能培訓服務能力建設。推進職業技能培訓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引導培訓機構按市場和產業發展需求設立培訓項目,引導勞動者按需自主選擇培訓項目。支持引導高等學校、職業院校、培訓機構及新動能企業開發實施新型技術技能培訓項目,重點培育與新一代信息技術、人工智能、新材料、生物醫藥等相關的培訓項目。大力推廣“互聯網+職業培訓”模式,推動云計算、大數據、移動智能終端等信息網絡技術在職業技能培訓領域的應用,提高培訓的針對性、便利度和可及性。
(十三)加強職業技能培訓教學資源建設。緊跟新技術、新職業發展,鼓勵行業企業制訂崗位規范或專項職業能力規范。落實國家職業標準和基本培訓包制度,加大職業技能培訓包開發力度。完善企業職工就讀職業院校彈性學制教育管理相關制度。加快學歷證書和職業技能等級證書互通銜接。啟動“學歷證書+若干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制度試點(簡稱1+X證書制度試點)工作,鼓勵職業院校學生在獲得學歷證書的同時,積極取得多類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指導行業企業編制技能人才職位序列。加強職業院校“雙師型”“一體化”教師隊伍建設,完善教師在職培訓和企業實踐制度;實行專兼職教師制度,職業院校和培訓機構可根據需要和條件自主招用企業技能人才任教。強化職業技能培訓教師培養,大力開展校長等管理人員和師資培訓。實施技能人才海外培養研修計劃。加大對企業培訓師的培養培訓。發揮院校、行業企業作用,加強職業技能培訓教材開發,提高教材質量,規范教材使用。
(十四)加強職業技能培訓載體和平臺建設。實施職業技能培訓平臺建設行動,加強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公共實訓基地、職業農民培育基地和創業孵化基地等載體建設,健全覆蓋重點和特色行業的技能大師工作室體系,逐步形成覆蓋全省的技能實訓和創業實訓網絡。對接世界技能大賽標準,加強競賽集訓基地建設,支持和鼓勵企業、院校、社會團體建設集訓基地。促進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應用型轉變,加強中等職業學校標準化建設,建立職業院校與產業園區協同發展機制。逐步提高職業教育生均經費標準。公辦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可參照當地高職院校同等標準安排生均財政撥款。落實中國技能大賽、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世界技能大賽獲獎選手等免試入學政策。建設一批中等職業教育“領航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卓越院校、示范性技工院校。探索開設境外職業院校或職業技能培訓機構。
四、完善終身職業技能培訓保障措施
(十五)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推行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工作,將其作為推進人力資源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新時代江蘇產業工人隊伍建設改革的重要任務,完善職業技能培訓政策措施,切實強化組織推進。建立政府統一領導,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統籌協調,相關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有關人民團體和社會組織廣泛參與的工作機制。
(十六)做好公共財政保障。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加大投入,落實職業技能培訓補貼政策,將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經費納入政府人才工作經費預算。支持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整合設立職業教育校企合作專項資金,完善企業參與校企合作成本補償政策。整合用于職業技能培訓的各項補貼資金,合理調整就業補助資金支出結構,加大職業技能培訓支持力度。根據經濟發展和培訓成本變化,動態調整政府補貼培訓項目的補貼標準。完善經費補貼撥付流程。依法加強對培訓補貼資金的監督。有條件的地區應安排經費,對職業技能培訓教材開發、新職業研究、職業技能標準開發、師資培訓、職業技能競賽等基礎工作給予支持。
(十七)拓展經費籌集渠道。建立政府、企業、社會多元投入機制,通過就業補助資金、企業職工教育培訓經費、社會捐助贊助、勞動者個人繳費等多種渠道籌集培訓資金。引導社會資本進入職業教育領域,支持各類辦學主體舉辦職業教育。公益性社會團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用于職業教育的捐贈,依照稅法相關規定在稅前扣除。鼓勵社會捐助、贊助職業技能競賽活動。
(十八)營造良好社會環境。加強職業技能培訓宣傳,開展技能展示交流,組織開展好職業教育活動周、世界青年技能日、技能中國行等活動,宣傳校企合作、技能競賽、技藝傳承等成果,提高職業技能培訓吸引力。廣泛宣傳優秀技能人才先進事跡,大力營造勞動光榮、技能寶貴、創造偉大的良好社會風尚。